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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就业增多 面临新的挑战 国家有关单位布置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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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妇女就业增多 面临新的挑战
国家有关单位布置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我国近1亿女职工有了第一部综合性保护法规。今天下午,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妇联就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联合举行了记者招待会。
我国全民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已有正式女职工4800多万人,在2100万个体劳动者中,妇女约占40%,农村目前已有3500多万妇女进入乡镇企业。中国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随着近年来商品生产的发展,妇女参加生产劳动的日益增多,在一些行业成为中流砥柱,同时也出现妇女就业难的现象。
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男性与女性在生理机能上有很大差别,在同等劳动负荷下,女性的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的紧张程度大于男性而肌耐力小于男性,这使得妇女难以在特殊劳动环境中承受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因此,对女工的劳动保护不仅有利于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而且有益于民族的繁衍昌盛。
国家有关单位对这个规定的贯彻问题作了具体布置。要求各地劳动部门会同同级卫生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于今年年底对企业贯彻执行这个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国务院有关部门。
劳动部部长罗干主持了记者招待会。劳动部副部长李伯勇在回答本报记者的提问时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适用于一切个体和联营的企事业单位。 (冯媛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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