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阅读
  • 0回复

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实践——全国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述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8
第1版(要闻)
专栏:

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实践
——全国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述评
本报记者 杨振武 宋世琦
五年一次的全国省级换届工作,除西藏正在召开人代会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已告结束。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中共中央组织部获得的信息表明:这次换届选举,自始至终贯彻改革精神,第一次在广泛的范围内民主推荐省级领导成员,第一次在省级班子选举中普遍实行差额选举,第一次在省级班子选举中,实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出现了多年少见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这次省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是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进行的。在此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12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对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选举办法作了一些重要改进。各省区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为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普遍实行差额选举,不搞“陪
衬”,不做样子,所有候选人竞争机
会均等
民主气氛浓厚,是这次省级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代表们的民主意识、参政意识明显增强,思想十分活跃。他们十分珍惜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为了选出人民满意的领导人,抱着
“对党负责,对选举自己的选民负责”的态度,越来越多地思考投票的准确性。在酝酿人大、政府领导成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时,各省区市普遍依法实行了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各省区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多数代表的意愿,对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进行了充分酝酿,确定其中99人为正式候选人。选举结果,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中有12人当选,其中有4人当选为人大主任,2人当选人大副主任,5人当选副省长、副市长,1人当选为省高级法院院长。
差额选举,1987年在县乡换届中已开始实行,但在省级班子换届中普遍实行,还是第一次。这次换届选举,各地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对人大副主任和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实行了差额选举。同时,有11个省区市的人大主任,8个省区的省长(主席),13个省区的法院院长和11个省区的检察长也实行了差额选举。差额数占全部候选人的24%,为代表投票提供了较大的选择余地。这次差额选举,不是搞“陪衬”,也不是做样子,不论是党委推荐的候选人,还是代表联合推荐的候选人,大都是本地区比较优秀的干部,具有均等的竞争机会,都可以当选,都可能当选。在这么高的领导层次、这么多的领导干部中实行差额选举,无疑是我们国家选举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
党委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严格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严格依法办事,党组织带头执行法律,是这次省级换届的又一明显特点。不少省区市在会议召开之前,就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有的省还把《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印发代表,人手一册,引导大家学法守法。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程序。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从会议日程的安排,到确定省委推荐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是否提交大会选举,都由主席团按照法律规定审议决定。出席会议的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人代会期间都是以人大代表或主席团成员的身份活动,尊重大会主席团的权力,尊重选举人的选择,尊重选举结果。这次换届选举的过程,是各级党委在实践中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过程。
这次省级班子换届,各省区市党委既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又切实加强了对换届工作的政治领导。在酝酿推荐候选人中,各省区市党委充分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增加人事安排工作的透明度。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进行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使党委推荐的候选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不像过去那样由少数人提名,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对拟推荐对象,各地党委逐一认真考察,中央组织部还派人到各地广泛听取了意见。在选举过程中,各省区市党委向代表宣传党中央有关的方针政策,讲清党委关于人事安排的考虑,吸收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依靠大会临时党组织和代表中的共产党员做好会议期间的思想工作。同时积极引导代表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由于各地党委加强了政治领导,党委推荐的人选反映多数群众的意愿,因此当选率比较高。在28个省区市当选的491名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两长”中,有479人是由党委推荐的候选人,占98%。
“差额选举选出了一身汗”,选举制度改革对领导干部触动很大,促使他们把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
实行党委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代表可以依法联合提名候选人,以及对地方人大、政府领导成员实行差额选举,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工作的开放程度、透明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推进了领导班子的“四化”建设。28个省区市换届后的省级班子结构有了改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据中央组织部的统计资料表明,50岁以下的正副省长(主席、市长)所占比例,从换届前的16.4%提高到24.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由69.8%提高到74.4%;60岁以下的人大正副主任所占比例由换届前的6.4%提高到28.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由33.4%提高到44.3%。特别是新进省区市政府班子的62名干部,绝大多数担任过地市厅局以上主要领导职务,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领导能力。
“差额选举选出了一身汗。”这是一位干部的感慨,足以说明选举制度改革对领导干部思想的触动。既然有差额,就意味着有竞争,有当选和落选两种可能。人民代表对候选人的好中选择,促使领导干部必须把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自己的工作实绩参与竞争。换届之后,新班子绝大多数出现了新气象,这是令人欣喜的。
实行差额选举,总会有干部落选。在28个省区市换届选举中,党委推荐的候选人有94人落选,其中有26人是原来在职的副省级以上干部。选举制度的改革,冲击了多年来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改变着人们头脑中的一些陈旧观念,再不能把在机会均等条件下勇于接受人民的挑选同“伸手要官”混为一谈,也不能把落选的干部同不称职的干部简单等同起来。各省区市党委十分注意对落选的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和安排使用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对待落选的干部,帮助他们正确对待代表的选择,正确对待自己,经受落选的考验,创造一种有利于选举制度改革,有利于干部能上能下的舆论环境。
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过程。中国的民主建设几经曲折、磨难,终于确定了符合国情的最佳选择,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还需要制定某些实施细则,但毕竟把中国的民主政治推进了一大步。这次省级换届选举,就是一次成功的实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