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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 长沙建科技开发试验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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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8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经国务院批准
长沙建科技开发试验区
本报长沙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经国务院批准,湖南省人民政府最近决定建立长沙科技开发试验区。
长沙科技开发试验区主要开发信息技术、新型材料、生物技术、激光技术、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五大产业。
这个试验区内的企业,实行技工贸、技农贸结合。凡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4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或销售额)占企业总产值(或销售额)50%以上的企业,即可申请进入科技开发试验区。试验区提倡和鼓励各地区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企业和企业集团前去开设窗口,兴办实体;欢迎国外和沿海地区联合发展“三资”企业,欢迎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出国留学生和专利权人到试验区内的企业兼职,或创办、领办、承包、租赁各种形式的新技术企业。
对于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湖南省、长沙市将从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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