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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火警邮电所竟要先交费 数万元财产眼巴巴被烧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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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如此怪事

报火警邮电所竟要先交费 数万元财产眼巴巴被烧光
本报讯 据河南日报报道:7月13日上午11时零5分,孟县赵和乡南临泉村村办橡胶厂发生火灾,熊熊大火吞噬着厂内财产。厂里一边组织人力抢救,一边派人急速到乡政府向县消防队报警。乡邮电所的同志接电话后回答说:“你们必须先来邮电所填表、交款”。无奈,报警人又蹬着自行车跑到邮电所,办好一切手续后,火警电话才接通。此刻,大火已燃烧了40分钟之久。待消防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现场,这个由农民集资数万元刚刚办起来的小厂已化为灰烬。全村群众望着面前的废墟,痛心地流下了眼泪。
据悉,不久前的6月22日上午,孟县南庄乡田寺村9组麦场不慎起火,群众急忙向乡邮电所打电话报警,得到的也是同样的回答。无奈,他们拦住一辆卡车跑到县消防队,然而,时间已过50多分钟,全场麦草烧个精光。
火警电话是为了便于报警而专门设置的特急电话。俗话说:“水火无情”,一旦发生火灾,延误一分钟时间,不知要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多大的损失。而某些邮电部门置熊熊大火于不顾,只想着自己收费,不仅是一种渎职,简直是犯罪。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郭桂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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