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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士赴台奔丧探病 台湾有关部门拟成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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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大陆人士赴台奔丧探病 台湾有关部门拟成草案
新华社香港7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日报》报道,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已研拟完成“大陆人士来台奔丧、探病作业要点”草案,规定来台奔丧、探病范围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且奔丧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探病则以两周为限。
据报道,“内政部”决定于近日内审议这项作业要点草案,并尽快报“行政院”核定后实施。
有关官员表示,奔丧及探病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目的在便于查证身份。因为配偶、父母、子女的资料在户籍上尚有登记,可供有关单位在当事人提出申请时予以查明身份是否属实。欲前来台湾奔丧、探病的当事人,需由一位在台设籍人士为其保证人后,始可提出申请。申请奔丧要提出死亡证明。申请探病,限于
“重病”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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