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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 核定工资总额实现税利两个基数超出部分按比例浮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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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9
第1版(要闻)
专栏:

浙江企业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
核定工资总额实现税利两个基数超出部分按比例浮动
据新华社杭州7月29日电 (记者林楠)浙江省政府正在全省国营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他们的基本做法是,结合财政承包,核定企业工资总额和实现税利两个基数,超基数部分按一定比例挂钩浮动,经济效益高的工资总额也高。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全省70多个市县工交、商业、物资、粮食等系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今年年内都要分批实行这种做法。“挂钩”一般以市、县为单位,有的地方也可以系统为单位进行,然后逐步分解落实到企业。
自今年2月起,浙江省政府就在兰溪市进行了国营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工资总额与全市经济效益总挂钩的试点。到5月底,这个市国营企业除消化1700多万元原材料提价等增支减收因素外,实现税利仍比去年同期增长18.7%,同时工资总额也增长了11.38%。
浙江省政府强调,推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步子要快,但工作要细、算帐要精。特别是税利工资率一定要严格控制,不仅不能提高,而且要逐年降低,还要严防有的企业乱涨产品销售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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