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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死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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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生前死后
李德民
开封县有4位老同志病逝,办丧事所花公款都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300元丧葬费的标准。最高的6000多元,最低的2390元,4起丧事共花1.5万多元,其中仅吃喝费、吸烟费就达8300多元。县人大常委会全年事业费仅6000元,办一次丧事就花掉6000多元;县农科所职工连续几个月发不下来工资,却借公款大办丧事。
人死了,谁不伤心?丧事是要办的。给老同志办个简朴的丧事,也是缅怀往事,激励后人的一项有意义的活动。但是,国家的有关制度要执行,决不能借机铺张浪费。铺张浪费也有违死者遗愿的。开封县原物价局局长王立显生前连25元一瓶的药都舍不得吃,他说,开封县很穷,老干部患病都吃很贵的药怎么行。但他死后,单位竟花4000多元为他办丧事。假如死者地下有知,也会深感不安的。
有些人平时工作中搞惯了“花架子”,给老同志办丧事时也大搞“花架子”。鞭炮哀乐,汽车旅行,大吃大喝,停工停产,热闹非凡,显得办丧事的人十分尊老,很会办事。其实,这种“花架子”一点实际意义也没有。有的单位,在老同志生前,并不关心他们的疾苦,房子漏了不给修,看病用车不给派,甚至连几块钱的医疗费都不顺顺当当给报销。人死后,却大方起来,这难道是真的悼念吗?当然,有不少单位的领导同志也很作难,因为死者家属提出了大办丧事的要求,非要排场排场,好像不排场就对不起死者。这就要对家属耐心说服教育,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制度办事,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家属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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