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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好虚名弄 虚作假要职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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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党委书记好虚名 弄虚作假要职称
本报记者 傅钉根 李双泰
阜阳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魏建功于1957年毕业于安徽宿县农校作物栽培专业,在亳县曾从事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980年以后,他先后担任亳县农业局副局长、亳县副县长、县委书记、亳州市委书记等职,1987年5月调阜阳教育学院任党委书记,1987年11月,安徽省成人高校职称改革进入扫尾工作,魏建功决定申报高级农艺师职称。
由于魏建功多年脱离专业技术工作,不具备职称申报资格。但他却于11月15日在阜阳地区农牧渔业局请亳州市农牧渔业局在表上签署鉴定意见。亳州市农牧渔业局和亳州市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在3天之内,为他签署了鉴定意见,并通过了初级评审。
为了表明自己未脱离专业技术工作,魏建功在职称申报表上写道:他在阜阳教育学院农业实验场从事作物栽培工作。其实,阜阳教育学院从未办过农业实验场,更无作物栽培专业。魏建功根本没有在“农业实验场”搞过作物栽培。
按照规定,魏建功申报高级农艺师,必须经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集体通过才能上报。11月22日下午,院评审组正准备开会讨论,副院长、评审组组长魏双顶突然被召去参加院党务会议,议题是讨论魏建功申报职称的问题,会上多数人同意魏建功申报高级农艺师,魏双顶则反对。由于魏建功的职称申报表在魏双顶手中,因此党务会议一结束,魏建功便跟着魏双顶索要申报表,要求盖章上报,魏双顶坚决拒绝。于是,魏双顶离家外出,魏建功紧随其后;魏双顶来到学生宿舍,魏建功便跟到学生宿舍;魏双顶上厕所,魏建功也跟着上厕所;魏双顶返回家中,魏建功又跟到他家,坚持索要材料,大吵大闹,引起许多师生围观。
11月23日上午,院长高士显指派院党委办公室主任汪天佐拿着上报魏建功职称的委托书,让保管学院印章的张伦华盖章。张伦华根据职称上报必须有评审组长签字的规定,拒绝盖章。魏建功急于上报材料,便启用未经批准使用的院党委印章,将其材料上报到地区农牧渔业局。地区农牧渔业局收到魏建功送来的委托书和申报材料后,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认为,申报单位鉴定意见由亳州市农牧渔业局初级评委会签字盖章不妥,即把材料退回阜阳教育学院,要求补上教育学院的意见。而在教育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补签意见前,地区农牧渔业局居然在11月25日通过了中级评审。11月26日,院长高士显未经过院评审组,便签署了同意推荐魏建功高级农艺师的鉴定意见。11月28日,魏建功的申报材料上报到阜阳地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地区职改办于12月3日派专人带着魏建功的申报材料向省职改办请示。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魏建功不具备职称申报资格。令人不解的是,魏建功的材料被带回阜阳后不几天,地区职改办又将其材料送到省农牧渔业厅“请示”,但仍未被通过。
事后魏建功说:“我要求申报是我的事,上面批不批是上面的事。这件事情就算完了!”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
1987年11月24日上午,院党委办公室主任汪天佐以张伦华不给盖印,顶撞领导为由,口头宣布张伦华停职检查。同时,办公室门锁被换,致使张不能进办公室上班。
12月17日,高士显又口头宣布缓发张伦华下半年的奖励工资65元,并声称:“只要写出检查,一分钱不少!”由于没有院人事处的书面通知,院总务处副处长朱新法仍给了张伦华下半年的奖励工资。
12月18日,朱新法被免去总务处副处长职务,调任院工会副主席。据高士显、魏建功称,这是干部正常调动。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3日,张伦华拒不盖印,第二天即被停职检查;12月17日,朱新法坚持发给张伦华奖励工资,第二天即被免职、调任。速度何其快!同时,让张伦华停职检查和对朱新法免职、调任,是在省委、地委已下文通知干部任免一律冻结的情况下进行的。事先,副院长魏双顶一概不知,并且未履行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如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考核、民意测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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