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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者应签署明确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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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领导者应签署明确意见
在日常工作中,凡属要上级或领导部门批准的事,一般都由下级向上级写报告,或由当事者向主管部门写报告。一份报告上去,往往要经过数位领导人或者几个部门传阅,而大多数领导只是在传阅的报告上画个圈而不写明确意见。画圈可作同意,也可作看过(不一定同意)解释,特别是办的事出了问题,就更容易引起扯皮。
为此我建议今后有关领导同志看过请示报告后,应写出明确的意见,如需明确表态的,要写明“同意”或“不同意”或其它意见,以示负责。如只画圈不写明确意见的,只能算作此文未办,下级可退回。
领导者圈阅文件的办法,是老习惯了。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领导者的责任感,这个习惯该改一改了。
国家计委国防司 梁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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