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苏联对游行集会作出新规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9
第6版(国际)
专栏:

苏联对游行集会作出新规定
新华社莫斯科7月28日电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对群众游行和集会作了新规定。
此间今天发表的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的一项命令说,任何集会、群众大会或街头游行应提前十天向当地人民代表苏维埃提出申请,说明其目的、形式和地点(游行应说明行走的路线)以及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还需说明参加的人数以及组织者的姓名和他们居住和工作的地点。
人民代表苏维埃研究申请后,应在计划集会游行前五天给予答复。它有权建议组织者改变集会或游行的时间和地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