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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干部话廉政——在贵州省委机关大院里的座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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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省里干部话廉政
  ——在贵州省委机关大院里的座谈
  本报记者 胡跃平
为政要清廉已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首先应作表率的党政干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日前,记者来到贵州省委机关大院,与部分中层干部交谈了如何为政清廉的问题。他们谈了自己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当前有的制度和规定不落
实,不明确,缺乏透明度
徐毅峰(省顾委秘书处副处长):为政要做到清廉,其中须有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作保证。这些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都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但是,有些制度和规定由于不落实,执行不力,给廉政带来影响。如在配专车的问题上,中央有关文件和《准则》都明确规定,副省级以上满65岁的才能配专车。可是,全省的厅局级单位,几乎每一个厅局长都有专车。副厅局级的有的虽没有专车,但总有司机常跟着跑。有的专车实际上已成为私车,老婆、娃娃跟着沾光。另外,秘书问题,同样规定副省级以上干部才能配。可是现在就连副厅局级的也有秘书,有的虽未明确是秘书,但成天跟着头头转。有了制度不落实、不执行,群众心里头会咋个想。
邓洪泰(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副书记):现在上级机关发号召、提要求,倒是明确、具体。可是对违法乱纪的,特别对那些以权谋钱,弄权勒索的人咋个处理,就不那么明确了。往往只用“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这八个字来交差,不提具体的处罚意见。这种笼而统之的话,任何时候都有效。而谁去追究?怎么追究?就无下文了。没有定量的规范,叫下边怎么“严肃查处”?
谭玉华(省纪委机关党委书记):党政机关干部不能经商,中央曾反复重申。但我省有些党政部门的同志,特别是那些掌握物和权的人,也包括少数离休老同志,他们有的在这个公司兼顾问,有的在那个实体当董事,有的虽未直接做生意,但却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老关系办事。这到底算不算经商?因为政策界限不清,在一些具体事上很难区别,不好掌握,给纪检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组织检查,群众监督,
是为政清廉的重要手段
徐毅峰:组织检查,群众监督,这是党政机关为政清廉的重要手段。可是,我们有的上级机关,组织检查工作就不太落实。我认为,今后一到年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就这一年是否为政清廉,每人都写出总结上报,并向本单位群众公布,使有的人不能再瞒着群众搞假的蒙骗上级。
周世海(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现在群众对很多东西看不惯,但想讲又不敢讲。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对举报者没有一个保护的制度或政策。于是多数人只好睁只眼闭只眼,明哲保身,歪门邪道我不干,你干我不管。因此要廉政,必须建立举报制度,还要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600万人温饱未解决,我们是同
他们比呢,还是谁高就同谁比
莫松柏(省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社会分配出现不公平,机关干部日子过得清寒,有的干部喜欢比,同过去比,同现在比,谁高就同谁比。我觉得,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土生土长的贵州人,应该和贵州的老百姓比。现在我们省还有600多万人未解决温饱,他们的收入一年有多少?现在机关干部生活确实有所下降,但比起贫困地区的群众不知要好多少倍。我们应该有吃苦的思想,才能度过当前的难关。
路建新(省直机关党委宣传处副处长):机关干部不是苦行僧,不能说越清贫越好,但是,也不能说有了高收入就能“养廉”。我觉得,要做到为政清廉,还得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当前讲党性少了,讲优良传统、艰苦朴素作风少了,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应该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以促进为政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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