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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特的官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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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1
第7版(国际)
专栏:国外剪影

  奇特的官司
  本报记者 仓立德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7月作出的一项裁决认定:为达到医学目的而使用的人体组织及细胞仍属个人财产,个人有权分享所获商业利润。
美国近年来生物工艺学研究进展迅速,利用分离的人体组织获得商业利润的事例层出不穷,因而产生了不少复杂的法律争议。美国法院就此类问题进行裁决尚属首次,被视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引起美国不少科学家的关注。
这场官司发生在几年前。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一位医学专家在研究一名肾癌患者的血液中发现,患者的血液具有促进抵抗白血病的特质,有希望据此生产一种抗癌药物,据说这位医生以300万美元的价格,将这项发现的专利出售给波士顿的一家生物工艺学公司。1984年,这位患者——西雅图市43岁的汽水推销员约翰·莫尔指控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利用其肾细胞研制成一系列具有潜在利润的生物工艺产品。但这项起诉曾被驳回。如今加州上诉法院则以2比1的票数改变了早些时候的裁决。赞成此项裁决的人认为,鉴于从人体组织中可获取巨大财富,个人有权得知研究其组织的目的及商业用途,并有权决定是否应当利用其身体的一部分进行试验。
一些科学家认为,生物医学试验涉及大量人体组织和基因物质,是一系列科学研究过程,很难确定哪一个人的细胞产生了多少商业价值。如果加州上诉法院的这项裁决最终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支持,那将会给研究工作带来难以想象的困难,试验费用将大幅度提高。对那项裁决持反对意见的法官罗纳德·乔治也认为,从患者身上取出的血液或组织不应被视作个人的或具有商业价值的财产,只是当医生进行研究后,才有可能使它们变为有用之物,犹如雕塑家用一堆泥创造出艺术品。加利福尼亚大学的辩护律师表示不服裁决,并将继续上诉加州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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