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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红”与“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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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2
第2版(经济)
专栏:三言两语

  谈“红”与“黑”
  大峡
这是一条耐人寻味的消息。
撕毁合同,卡断水电、堵死道路……玻璃纤维总厂凭什么这么横行霸道?机器停转,扫地出门,另寻出路……立华机械厂又为什么如此忍气吞声?论经营,前者劣,后者优;论效益,前者差,后者好,然而,在这里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以劣欺优,这是为什么?无非因为玻璃纤维总厂戴着一顶“国营”的“红帽子”,立华机械厂戴着一顶“私营”的“黑帽子”。
看来,尽管宪法已肯定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尽管国家已颁布有关私人企业的条例,但实际经济生活中的“唯成份论”并未消散。不少同志仍恪守着“国营=优越性”、“私营=弊端”这两个公式。于是,怪事在他们眼里成为正常的事:“红帽子”下,多少家国营企业入不敷出,却依然心安理得;“黑帽子”下,即使很有效益的私营厂被人为挤垮,也是活该。但是,时代毕竟不同了,在改革中聪明起来的人们不禁要问:像玻璃纤维总厂这样的企业,除了凭借自己“国营”的地位去欺负人家外,还有什么优越性?他们究竟是该“胜”,还是该“汰”呢?
从发展生产力的标准出发,现在是彻底摈弃“红”与“黑”的旧观念的时候了。不如此便不可能有真正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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