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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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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的几个问题编辑同志:
当前,某些地方搞法律“走私”,将没有病的犯人以保外就医或取保候审而释放出狱;真正病情严重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却得不到保外就医或取保候审。不知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那些病情不重而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人是否也适用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是否有时间限制?
江西 张国城 河北 马常青张国城、马常青同志:
被人民司法机关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内执行刑罚,可以保外执行并治病,这称做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条件是:
一、必须是人民法院判处的,正在服刑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管制或死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保外就医。因为管制并不收监执行刑罚;死刑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法剥夺其生命,没有保外就医的必要。
二、必须是患有严重疾病,经医生证明属实。没有病的是不能保外就医的。你们在信中讲的,有的地方把没有病的人保外就医,而有病的人得不到保外就医,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三、必须是改造中有悔改表现的,出监后不致危害社会的人,否则即使有病也不能保外就医。因此法律规定,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可以保外就医,而不是一律保外就医。
犯罪分子在保外就医期间,受公安机关监督。保外就医的时间,计算刑期。经医生证明,病已痊愈的,剩余刑期应当收监执行。犯罪分子在保外就医期间刑期已满,如果没犯新罪,原判刑罚就算执行完毕;犯罪分子在保外就医期间如果再犯新罪,就应及时收监执行前罪剩余刑期和原罪新判处的刑期。
取保候审是人民司法机关在侦查、审讯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责令被告人找出保人,保证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下列被告人:一、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危害社会,可以不逮捕的;二、应当逮捕,但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不宜逮捕的;三、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四、被拘留后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如果被告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取保候审条件消失的,人民司法机关就应当撤销取保候审,及时采取其他防范措施,够逮捕条件的,予以逮捕。
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是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二者不能混淆。运用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一定要正确掌握,既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不给任何人钻空子。
本报法律顾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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