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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记者的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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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3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快语

  保护记者的权益
  许锦根
某地电台一名记者曾在一篇报道中批评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错误作法,由于报道依靠充分的事实说话,在听众中反应很好,然而该部门的领导却不舒服了,他们给电台发来公函加以批评指责。主管电台的广播局领导在调查以后,坚决支持该记者的报道,将此稿补评为好新闻,并补发奖金100元。
这个广播局领导的作法很好,好就好在他们面对上级不公正的指责,不盲目顺从,不委屈部下,而是坚持原则,保护了记者的合法权益。
党的十三大提出要增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透明度,这对新闻界的领导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发挥好大众传播媒介的喉舌作用,另一方面要代表民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实施舆论监督。这中间,批评报道是不可缺少的,“文章官司”自然也少不了。这种情况正是对新闻界领导人政策水平和原则精神的考验。如果一受到压力,就打记者的板子,那么久而久之,批评报道就会越来越少。当然,如果报道内容确有失实,记者则应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否则,也不利于批评报道的勃兴。
末了,还想提一个问题,假如上面例子中那个广播局领导,屈从于压力,批评了记者,事情是否就算完了呢?对那些够不上诉诸法律的“文章官司”,是否还需要一个新闻仲裁机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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