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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了”的岂能“私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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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4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该“公了”的岂能“私了”
  李维胜
初闻时大快人心:三位青年因放黄色录相被公安机关抓获了。然而后来呢?令人心寒:在“是公了还是私了”的选择中,三位青年选择了后者,交上4500元钱“私了”了。
起初我以为这或许是以讹传讹,细一打听,才知确有其事,而且公安、税务、工商、防疫等不少单位都会来这一手,当你违犯了某某规定时,在你面前出上一道单项选择题:“是公了还是私了?”
国家的法纪是严肃的,该抓就抓,当罚则罚,公事公办,才能维护法律和有关政策的尊严,也才能树立执法机关的权威。而“私了”,只对“治”人的人和被“治”的人有“好处”:被“治”的人花钱买了平安,“治”人的人用原则作交易,填满了自己的钱包,但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却成了儿戏,使该抓的抓不住,该禁的禁不了。
不信吗?我敢说那三位被“私了”的青年目前还在放他的黄色录相呢,因为他们摸清了老底:“不就是稀罕几个臭钱吗?老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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