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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登记必须实事求是 公就是公私就是私不能含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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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4
第2版(经济)
专栏:

  私营企业登记必须实事求是
  公就是公私就是私不能含糊
本报讯 记者潘岗报道:国家工商局副局长甘国屏前不久在一个会议上说:当前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戴集体企业帽子的私营企业区别出来,依法予以登记,决不能再这样“公”、“私”不分。
甘国屏指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除坚持依法办事外,同时要充分认识到企业所有制性质混淆带来的弊端:一是给行政管理工作带来混乱,国家有关政策、法律不能落实,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无法有效地进行;二是减少了国家税收,使私营企业享受了不应有的优惠待遇,使国营、集体企业处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里;三是给司法机关审理经济案件造成困难,给当事人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四是私营企业打集体招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了集体企业的名誉和消费者的利益;五是私营企业者头上虽然有了保护伞,但内心顾虑重重,经营没有长远打算,造成企业短期行为。
中央领导同志曾指出:一个经济单位是什么性质,就是什么性质,不要因为政策上允许就说成社会主义的。对经济单位的定性要准。甘国屏强调说,我们应当严格按照这个精神办事,要防止因经济性质而产生的纠纷再度发生。
据了解,截至1987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中雇工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约有11.5万家,雇工总数为184万人。另外,在合作经营组织和集体企业中还有约11万家私营企业。这些被称为戴集体帽子的私营企业,过去享受了减免税等优惠待遇。甘国屏透露,为了做好这类企业的登记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这类企业原则上不再向其追回因享受优惠待遇而免交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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