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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台商与大陆通商案更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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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两名台商与大陆通商案更审
新华社香港8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最高法院”8月3日撤销台湾高等法院对商人郭树魁、林关民与大陆通商案的原判,发回更审。
《联合报》说,
“目前尚无法了解最高法院发回更审的理由”。
郭树魁、林关民因到大陆西安向“陕西乡镇企业公司”预付三千美元商购鳗鱼苗,被台湾高等法院一审判决为“供给叛徒金钱资产罪”,将两人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郭、林案的判决在台湾遭到各界民众的质疑。
工商界人士、学者专家一再指出,当局图以司法判决来阻吓两岸民间贸易实属不当。《联合报》也指出,台湾地区已经解除戒严,当局“却在此时以40年前制订的所谓‘惩治叛乱条例’用在40年后谋取商业利益的普通商人身上,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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