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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困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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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法官的困惑
  本报记者 晓渡
有些事令人难以置信,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题记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期间,记者与部分法院院长进行了交谈。既是法官,自然三句不离本行,他们说了些人们关心的问题,也倾诉起依法办事难的困惑。
宁夏,有个县机关建房占了公路,法院裁决要拆迁。为了表示尊重县领导,法官拿着拟好的公告向县领导报告。那位领导人看了火冒三丈:“你们吃我县上的,喝我县上的,花我县上的,不为我们县办事,算个什么法院。”一顿臭骂,弄得这位法官哭笑不得。
有个地区财政局长的亲属被判了刑,这个局长利用职权在经费上卡法院,以致法院40多天无法办公。
还有些行政领导对法律常识不甚了了,认为法院听行政长官的就行。重庆市的一位法院院长谈到这么件事,某地一位领导硬要法院去管不该管的事,法官向他解释说这样办不符合法律规定,他说:“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我们也可以改嘛。”有的地方官认为被告都有问题,把当被告看成是丢脸。广东省有13家药店告工商局的状,有关领导对法官说:“你们怎么能让工商局长当被告呢?”
行政对审判工作的干预,是法官们普遍感到挠头的事。有个省,通过领导批条子查询和调案卷,一年竟达300多件,其中只有很少部分是属于正常的法律监督。有的法院院长,上班时要忙于接待四方来的说情和询问案情的人;下班回家,也来客不断,其中不乏坐着小车来的“地方官”,法官们只好打起精神送往迎来。一位同志说,有的刚正不阿的好法官,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利益,本来是准备以身殉职也在所不惜的。但遇到涉及领导的案子,往往不等你去殉职,职已被撤了。正如有的基层领导所说:“我管不了你法院的工作,我可以管你这个人呀”。
发生这些事,法官们认为,除了是有些地方领导人的法制观念淡薄外,很重要的原因是人民法院在宪法中的地位没有真正在社会上确立,缺乏应有的权威,谁都可以来指责,来干预。而法院对当权者依法传讯,他却可不到庭,查证案情,他可以不让你进门。有位民主人士曾对这种现象风趣地说:“养猫是为了逮耗子,如果把猫拴在桌子腿上,让它什么也够不着,那再好的猫也逮不住耗子。”
办案经费少,物质条件差,也是办案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曾挂牌告示:“因无办公经费暂停办公”。有的法官甚至要拿出自家存款去垫付办案费用。许多基层法院没有开庭审判的场所,有的法院墙壁四分五裂,摇摇欲坠,群众称住在里面的法庭干部是“敢死队员”。因此,不少法官发出呼吁,要求解决法院和法庭干部“吃饭没锅,睡觉没窝,工作无桌,审判无场所”的问题。许多法院院长叫苦,他们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常常“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磨破嘴皮,饿着肚皮,跑破脚皮”,四处奔走,但收获甚微。法官们期望,改革潮流的洗礼,能使各方面对法院工作更加理解和尊重,并给予积极协助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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