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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要求各级干部 为政清廉要从自身做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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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要求各级干部
  为政清廉要从自身做起
本报讯 记者陈勇进、傲腾报道:“怎样闯过改革难关?我们党在历史上克服困难的经验告诉我们:必须与群众齐心合力,同舟共济。要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就要为政清廉,与各族人民共闯改革难关。”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群日前对本报记者的一番谈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近作出《为政清廉、施政严明》的相应规定,要求自治区领导机关和各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严守法纪、秉公办事、艰苦奋斗,杜绝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自治区政府主席布赫也要求健全人民检举制度,在各级监察机关设立举报中心,以便及时揭露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贿赂、贪污、偷税、漏税、抗税、挪用公款、出卖国家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从自治区直属机关到各旗、县,一律不准盖楼、堂、馆、所,不准购买非生产性豪华进口小轿车。自治区领导机关已带头停建了投资900万元在北戴河建设的高级宾馆;将原为自治区领导机关谋福利的机关劳动服务公司与机关脱钩,规定领导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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