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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多集体、个体煤矿无证开采 能源部重申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严禁乱采滥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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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8
第2版(经济)
专栏:

  4万多集体、个体煤矿无证开采
  能源部重申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严禁乱采滥掘
本报讯 记者刘燮阳报道:记者从能源部获悉:目前,全国尚有4.4万个乡镇集体、个体煤矿未经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擅自开采,严重违犯了国家矿产资源法。对此,能源部负责人重申:对这些煤矿各级地方政府要进行严格整顿,履行申报手续,该停的停,该关的关。
自1986年10月1日实行矿产资源法以来,大多数乡镇煤矿能够按照国家法令办事,严格审批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开采。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乡镇集体、个体煤矿至今仍然无视国家法令,不经批准,乱开小井,任意布点,争抢资源,乱采滥挖。一些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极差。有的人非法进入国管煤矿禁区,开采各种保安煤柱,使小井与大井贯通,恶性事故时有发生。一些乡镇集体、个体煤矿,不按科学办事,采厚弃薄,吃肥丢瘦,回采率只有10—15%,破坏了国家资源。
能源部再次重申,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和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立即整顿国营煤矿井田内各种小井的意见的通知。违反法规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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