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阅读
  • 0回复

办矿须依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8
第2版(经济)
专栏:编者的话

  办矿须依法
能源部负责人重申矿产资源法,严禁乱采滥掘的报道,应当引起各地重视。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开采,更不允许少数人在国家严禁的矿区内,乱采滥掘。
实事求是地讲,近几年,乡镇集体和个人办的小矿,对国家矿业的发展是做出了很大贡献的。国家过去、今后都是鼓励乡镇集体、个人办矿的。但办矿必须依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不得搞无政府主义。按规定坚决关闭一些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小矿,绝不是要把集体、个人办矿的路堵死,而正是为了使更多的小矿健康地发展。
矿产资源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神圣大法,各级地方政府是代表人民的政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