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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婆婆”卡“媳妇”的新招数 辽宁企业升级考评实行“五不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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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8
第2版(经济)
专栏:

  针对一些“婆婆”卡“媳妇”的新招数
  辽宁企业升级考评实行“五不准”
编者按:利用考评之机,上级主管部门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或强行摊派勒索,在过去,属于工作失误,至多是违犯政纪,如今,就是犯法行为了。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已于8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主管部门,这都意味着一个深刻的变化。中国企业真正开始进入“法治”的新阶段。搞惯了行政管理的各政府主管部门,应该适应这一变化,赶快改变过去的一套老办法,带头依据企业法办事。从这个意义上讲,辽宁省采取的措施,是有积极作用的。
据新华社沈阳8月8日电 (通讯员张丁、记者王启星)为了帮助促进企业抓管理、上等级、提高素质,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辽宁省逐步开展了企业升级工作。然而在前一段的试点中,部分行政管理机关仍然沿用过去派检查团的老一套做法,有的还搞出一些弄权勒索的新招数,搞得企业有苦难言。
为了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及严肃政纪,实实在在地搞好企业升级工作,辽宁省企业管理领导小组今年初改革考评办法,实行了“五不准”:一不准“乱搭车”。企业升级主要考核质量、效益、消耗、安全四大指标,以及技术改造、出口创汇等情况。作为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方面可分线抓好这些工作,但不能对企业轮番考核检查。二是各部门不准乱行使否决权。三是不准随意派检查团。今后晋升省级先进企业,直接凭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报表评定,必要时可派专业人员去企业复核。四是不准采取行政手段强迫企业进行咨询、诊断。五是不准借机弄权勒索或变相摊派。
到目前为止,辽宁省已按改革后的新办法考核了100多家省级先进企业,企业和厂长们都反映良好。最近,国家体改委负责人来辽宁调研时也对此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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