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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两地三年发生百余起版权纠纷 亟需在知识界普及法律知识树立版权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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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8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京沪两地三年发生百余起版权纠纷
  亟需在知识界普及法律知识树立版权意识
新华社上海8月8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余传诗、新华社记者赵兰英)审理各类版权纠纷案是目前法院系统遇到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知识界中发生的版权纠纷日益增多。据京沪两地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版权处的负责人介绍:1985年以来,京沪两市发生的各类版权纷争计有150余起,其中30余起是1987年实施《民法通则》以后直接诉诸法院的。目前,这类案件已经审结或处理的已过半数。
版权纠纷是各界知识分子面临的一个新问题。京沪地区发生的一些难度大、知名度高的版权纠纷,如《都市里的村庄》(电影文学剧本)、《意大利童话》(翻译作品)、《黑猫警长》(连环画)、《金陵之夜》(电影)、《中国文化名人录》(摄影作品)、《毛主席到陕北》(油画邮票)以及《我的前半生》(传记文学)等的民事争端便是知识界的热门话题。
从京沪两市法院系统受理的版权纠纷案例来看,其类型有:合作作品的版权纠纷、委托作品的版权纠纷;擅自改编他人作品或擅自以个人名义发表共同作品的纠纷;要求确认版权、保护版权、追究剽窃责任或制裁销售仿冒复制品的纠纷;另有署名纠纷和稿酬纠纷等。
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要减少、避免和处理好版权纠纷,除尽快颁布版权法外,在知识界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版权保护的法律观念、树立版权意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由于这类案件大多当事人之间事先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以至事后发生纠纷。
因此,他们建议:有关部门从现在起用行政手段推行合同制,以减少和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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