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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封揭发信招来一场大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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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来信

  两封揭发信招来一场大祸编辑同志:
我是山西省陵川县委的专职通讯干事和陵川报记者。因揭发陵川县长杜宽滥用职权违犯劳动人事纪律和他在一次讲话中出现的错误等问题,遭打击报复含冤坐牢101天。今年7月中旬,我才真正获得自由。
1987年6月22日,杜宽在全县部、局长干部会上讲话时出现政治性错误。为了挽回影响,我向上级反映这一情况后引起省、市领导机关的重视,上级责成杜宽作了检查。1987年,陵川县用作废的知青招工指标安置亲朋好友,造成行政事业单位严重超编,财政经费严重超支。我写的这一情况在中国劳动人事杂志和几家报刊的内参发表后,杜宽县长多次在大会上批评说:“小小的秦忠义,每天起来抓我的辫子,不抓你就不行了。”后来,县检察院以贪污罪把我关进了监狱。逮捕我时,不仅给我戴上手铐,而且五花大绑,让我游街3个多小时。
在山西省检察院的干预下,我于今年2月26日被取保候审。今年7月13日,县检察院才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我获自由后县里一位副检察长对我说:“逮捕你是领导决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不禁要问:权大?还是法大?我入狱近两个月后,县纪委开除我的党籍时,不但党支部书记不知道,而且为了党员人数过半,竟让别的党支部一党员参加对我处分的表决。
杜宽以言代法,对我打击报复,制造冤案,难道不应负一点责任吗?为杜宽打击报复者出力的司法机关难道不应从中吸取教训吗?
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希望这种借法律武器搞打击报复的事不再重演。
山西省陵川报记者 秦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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