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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将扩大个体农民拥有土地限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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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8
第7版(国际)
专栏:

  南将扩大个体农民拥有土地限额
据新华社贝尔格莱德8月7日电 (记者夏士华)南斯拉夫将扩大个体农民拥有的土地限额。按照南斯拉夫联邦议会宪法委员会最近确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平原地区每户农民护有的土地限额将由10公顷扩大到30公顷,这一限额在丘陵和山区还可以进一步扩大。
现行宪法规定,南斯拉夫平原地区每户农民拥有土地不得超过10公顷,丘陵和山区不得超过15公顷。
当初规定这一土地限额是因为担心个体农户拥有土地太多可能出现“资本主义复辟”。但多年实践证明,这一限额妨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南斯拉夫经济理论界认为,扩大农民拥有的土地限额,可使全国荒芜的耕地得到充分利用,南斯拉夫将不仅可以在粮食、肉类、蛋、奶等方面做到自给,而且还能大量出口,这也是摆脱目前经济危机的出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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