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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开办私营企业雇员退休养老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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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09
第2版(经济)
专栏:

营口市开办私营企业雇员退休养老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营口市保险公司自今年七月起,开办了私营企业雇员退休养老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市政府规定:私营企业雇员参加退休养老保险,根据雇员工龄,由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各自承担保险费。雇员工龄已满八年的,其养老保险费全部由雇主承担。私营企业破产倒闭或雇主与雇员终止合同时,雇员工龄不满四年的,所缴保险金各自归己,工龄满四年以上的,保险费本息归雇员所有。雇员在工作中发生伤残后,雇主与雇员所负担的养老费应继续缴纳。
目前,营口市私营企业雇主们对开办这项保险业务普遍持积极态度。全市四千四百零一户私营企业已有百分之四十陆续到保险公司为本企业受雇人员投了保。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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