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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何须戴“乌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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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10
第2版(经济)
专栏:三言两语

企业何须戴“乌纱”
鲁牧
《企业法》已经确定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地位。政府部门机关再给企业冠以“地师”、“县团”等行政级别,戴上“五品”、“七品”之乌纱,有何必要?
企业按照“地师”、“县团”等行政级别管理,是产品经济旧体制的产物,也是“政企不分”的一个表现。近10年来,通过改革、开放,所谓“地师级”、“县团级”企业早已成为过了时的陈旧概念。就连哈尔滨市自己,审批企业行政级别的活动,也在1982年后基本停止。
哈尔滨市编委现在又将这种不合时令的旧观念、老办法重新搬了出来,给一些企业擢升行政级别,无非照顾某些企业负责干部的情绪,加个“官爵”。但其后果,却会使企业倒退于“政企不分”境地,还会导致经营者官员化。有的外国朋友批评我国某些企业不像企业,理由之一就在于企业经营者更像官员,而不像企业家。
一个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经济效益的高低,并不取决于它属哪个行政级别,戴上几品乌纱。早已戴了“五品”、“七品”乌纱的企业,长期严重亏损,至今未改变局面的,何止几十几百个。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不少在改革中蓬勃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负盛誉,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却没有也从未想戴什么几品乌纱帽。如果说,给企业戴上一顶高品位乌纱,就能解放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的话,那么何必要费尽心血深化企业改革?只需发发文件,多授些廉价的乌纱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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