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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在山西旅游点谈维护瑰宝 对文物古迹要防火防盗防破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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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10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王芳在山西旅游点谈维护瑰宝
对文物古迹要防火防盗防破坏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池茂花、本报记者王艾生报道: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王芳近日在山西晋祠、五台山、云冈石窟等游览地调查治安情况时强调:要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维护祖国文化瑰宝。
山西文物古迹很多,仅宋、辽、金以前的木结构建筑就占全国的70%以上,其中不少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近年来,文物丢失现象不断发生,损失严重,古建筑和文物遭受破坏和失火现象也时有发生。7月22日,王芳参观了五台山台怀镇几座寺庙后指出,游人多了,要特别注意保护文物。当看到五台山“佛国藏经楼”展出的《华严经》等珍贵文物时,他指出:对历史文物、名胜古迹,尤其是这些稀世珍宝,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以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也就是重点保卫的目标。对重点文物单位,公安机关一定要列入工作视线,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加以保护。
7月23日,王芳来到应县,观看了早在1961年就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县木塔。他详细了解了这座当今世界所罕见的木塔的保护情况,提出发展旅游业,必须以确保安全和使文物不受损害为原则。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重点做好三条:一是防火,二是防盗,三要防止破坏。对造成火灾,损失严重的责任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对盗窃和破坏文物古迹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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