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阅读
  • 0回复

不懂法个体户不经批准办法律服务社 有些人硬要律师资格包打官司高收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1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如此怪事

不懂法个体户不经批准办法律服务社 有些人硬要律师资格包打官司高收费
近来,在法律服务领域出现了滥建法律服务机构,一些司法机关退下来的干部硬要律师资格,特邀、兼职律师乱收费等不良现象。
现在社会上建立的名目繁多的法律服务机构,如法律服务社、咨询中心、代书事务所、讨债公司等,大多没有取得律师资格的法律人才,也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只是到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就开业,这样的机构仅长春市就有16个,甚至出现3个由不懂法律的个体户办的法律服务社。
有些司法机关退下来的干部办起了特邀律师事务所,专靠老熟人、老部下的关系办案,包打官司、专揽收费多的案子,不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业务管理和监督。由于这些特邀律师经济收入过高,致使司法机关退下来的干部纷纷向司法局长要律师资格,办律师事务所。仅哈尔滨市,就有60多名退下来的司法干部找司法局长要律师资格。此外还有少数特邀、兼职律师不按标准收费,不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财务收支状况的检查,有的不开收据高收费。
新华社记者 周长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