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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七关缴九“费” 竹竿“油水”被榨尽 房县农民舍竿拔笋致使资源受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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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11
第2版(经济)
专栏:

过七关缴九“费” 竹竿“油水”被榨尽
房县农民舍竿拔笋致使资源受损
本报讯 一根竹竿进入流通领域要过7道关口,缴9种税费。这是6月中旬我在湖北省房县采访时听到的新闻。由于经营亏本,房县窑淮乡供销社及其他产竹乡的供销社不愿再做毛竹生意了。不少农民卖竹子不成便拔竹笋,使毛竹资源受到破坏。
房县每年有大批毛竹被截成烤烟竿,卖给河南烟农晾晒烤烟,不少地方的菜农也买这里的毛竹搭菜架、菜棚。近几年,林业部门出于保护资源的目的,对毛竹经营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地方财政切块管理后,各地也向毛竹伸出了取财之手。据统计,1 981年,全县供销部门收购毛竹107万公斤,1987年仅收购16万公斤。窑淮乡供销社的同志算了一笔帐,他们今年春经营烤烟竿,共过了7道关口,交了9种税费。7道关口是:乡政府、乡林业工作站、乡林业经营站、乡财政所、乡税务所、交通部门、公路沿线林业检查站。9种税费,其中向乡林业工作站和林业经营站缴的有6种:包括每根一分五厘的购销手续费、一厘三的市场管理费、五厘的“更改资金”、二厘三的林业工作站林政管理费、二厘一的林业经营站林政管理费;另外,每做一次买卖,来站办一次手续缴一元钱工本费。向税务部门缴的两种:每根二厘五的产品税和四厘的商品零售税,向乡财政所交的一种:每根二厘五的特产税。这些税费有上级政府红头文件规定的,也有是地方的“土政策”;有合法合理的,也有合法不合理的,还有些是乱收费。
供销社不收或限收竹子,很多农民转为拔竹笋,因为目前卖竹笋尚不收税费。今年,竹笋在房县市场大量销售。供销职工们说:这是得不偿失的。他们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打通“竹节”送“活水”,让毛竹顺利进入流通渠道。他们提了如下建议;一、对竹木资源不能一管就死。制止乱砍滥伐,其目的不是不叫人砍,而是要人科学地砍、合理地砍。当我们的措施不利于竹木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时,就要及时调整。二、农副产品的税费必须适度,要让地方财政、经营者和农民都有利可得。千万不能只顾聚财不顾生财。重税重费,挫伤经营者和农民的积极性。三、对各种收费,要进行一次检查,防止有人浑水摸鱼。 (陆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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