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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家燃煤电厂立军令状 两年以后不再向江河排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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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12
第2版(经济)
专栏:

十六家燃煤电厂立军令状 两年以后不再向江河排灰
本报讯 记者杨涌报道:7月底在抚顺市召开的解决燃煤电厂向江河排灰工作会议上,16家大中型燃煤电厂与能源部立下军令状,保证在1990年后不再向江河排灰。
过去,我国燃煤电厂排放的灰渣,大多排到了附近江河湖海,严重污染了水资源,不少河道、灌渠为灰渣淤塞,危及水流、农田。最近几年,为解决这个问题,许多燃煤电厂在资金、人力、物力诸方面都作了一定努力,向江河排灰的部属电厂由1979年的63个降到了去年的16个,排灰量大幅度减少。但是,由于各地条件不一、能力不同、治理污染的情况各异,去年,仍有300多万吨燃煤电厂的煤灰排入江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今年7月1日起施行。16家燃煤电厂表示,要把排灰当作一件“功在眼前,利在千秋”的大事来抓好、抓实。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法制观念。不能把治理环境污染当作一种“副业”来搞,光强调经济效益,忽略社会效益。
——因地制宜,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综合利用。一些电厂已着手这方面的工作。抚顺发电厂去年投资15万元建起一套步道砖生产设备,利用粉煤灰生产步道砖,既解决了煤灰出路问题,又增加了收益。
——加快灰场建设,确保不向江河排灰;同时,加强灰场复垦工作。青岛发电厂将投资1200万元建设两个大型灰场;霍县发电厂已投资2000万元修建的大型灰场也正在进行。
燃煤电厂向江河排灰,是电厂在基建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这16个电厂大多是几十年前建设的老厂,解决排灰问题在资金、环境、条件等方面都有困难。他们呼吁,在治理污染过程中,希望能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个别历史欠账多,有困难的企业能在政策上给予帮助,以便尽早解决这一问题,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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