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阅读
  • 0回复

青岛市推行社会化劳动保险 企业从此轻装上阵职工一解后顾之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青岛市推行社会化劳动保险
企业从此轻装上阵职工一解后顾之忧
新华社青岛电 青岛市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社会化劳动保险制度,使企业轻装上阵,职工一解后顾之忧。
多年来,我国实行的劳动保险制度建立在产品经济的基础上,又以企业管理为主,因而弊端不少。一是劳动保险费用对企业压力太大,有的企业收入微薄而负担过重,只好欠发退休费,出现劳动保险不保险的情况。二是各行业劳动保险费用畸轻畸重,使企业难以在平等条件下竞争,上级部门也难以准确考核其经济效益。三是劳动保险由企业负担,包袱越背越重,压抑了职工的积极性,束缚了企业的发展。
近几年,青岛市本着“同步配套,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推动企业劳动保险逐步转向社会化。
从1983年开始,青岛市在新招合同制工人中实行了养老社会保险。合同制工人每月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企业按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18%,向劳动保险公司投保,使劳动保险与企业完全脱钩。合同制工人流动后,只需办理一个手续,就能继续投保。投保年限累计达15年后,便可享受养老待遇。到1987年底,全市已筹集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2400万元。从1986年起,他们又实行了合同制工人待业保险制度。到今年上半年,已有200多名合同期满暂时失业的工人,从劳动部门待业管理机构领取了待业金。
青岛市还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中实行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参加统筹的单位以职工工资总额加退休费为基础,提取18%向劳动保险管理机构交纳退休基金。统筹的项目主要有退休、离休、退职费和副食品、生活、粮食补贴等。退休基金由市、区、县劳动部门的劳动保险机构负责筹集、调拨、管理。一年来,青岛市已有2244个企业参加了统筹,占应参加统筹单位的98%以上,共调剂基金3000多万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种经济成分和用工形式迅速发展,青岛市于今年起在更大范围内实行了养老社会保险。现在,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全民、集体和中外合资企业中使用的临时工、季节工,由工商部门批准的私营企业使用的非退休职工,均可参加养老保险。投保办法参照合同制工人。凡工作满1个月以上的,从工作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金。干临时工、季节工、私营企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担保年限合并计算。此外,青岛市今年以来还增加了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因工致残护理费等4个保险项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