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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职权 坚持公开监督 宿迁市人大对干部进行述职考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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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依法行使职权 坚持公开监督
宿迁市人大对干部进行述职考评
本报讯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对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定期进行述职考评,促进了为政清廉,提高了政治透明度。
这个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和任命48名局级以上干部。过去,由于任免制度不健全,对干部只管任免,不管考核,形成任免与监督脱节,不仅使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流于形式,而且使任免工作缺乏科学的依据。今年以来,他们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把选举和任命干部的述职考评,作为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和加强监督的重要措施,并形成一种制度。
他们规定述职考评的对象,是人大选举和任命的正局级以上干部,包括市长、副市长、法院正副院长和检察院正副检察长。述职考评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二是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三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情况;四是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廉洁奉公的情况;五是今后的施政目标。述职考评的方法是,规定每个领导干部写好书面述职材料,送交人大常委会审查,然后分期分批组织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口头述职报告,并吸收述职者所在机关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代表参加,根据述职报告的内容,对述职者进行全面考评。
目前,全市48名选举和任命的干部,除4名刚刚上任的外,44名全部向人大常委会送交了书面述职报告,并有粮食等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通过了口头述职报告和公开考评。(姜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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