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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 关于一九五二年春季造林工作的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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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21
第2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
关于一九五二年春季造林工作的指示

造林是防旱防涝治本办法之一,各地应结合政务院关于防旱抗旱运动的决定的精神,大力开展造林工作。现在春季造林即将开始,根据以往经验,今春造林工作除应积极发动群众完成计划外,最重要的应把提高造林成活率作为主要奋斗目标,为此,各地对下列各项必须予以进行。
(一)应向群众作深入的增产爱国教育,交清“谁种归谁”的政策,说明“造林十年,不愁吃穿”的好处,使群众“人人乐为”“管栽管活”。因此,造林前各县、区、村特别是区村应争取最大可能,普遍召开一次造林动员会议或工作会议,以便交流经验和进行具体布置。
(二)根据“民造公助”的方针,积极推动合作造林。合作组织内部的利益关系,必须作明确合理的规定,并认真办理订合同、发股票等手续,以解除群众顾虑。至于究应推行公私合作或群众合作,应完全根据各地群众愿望来决定;公私合作不是为了分利,而是为了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提高合作的信心。
(三)迅速开始行动,配合中心工作,组织力量,明确分工,作好造林地覆查,制定实施计划。对群众力量的组织,种苗和工具的准备,均须有充分布置,务使各种工作环节互相衔接,作到“人不误苗”“苗不误人”。在时间上,一般应在春耕前把造林工作结束。
(四)对造林所用种子或苗木进行严格选择。不宜直播的、或已失去发芽力的树木种子及受严重病害损伤、或已干燥的苗木,应一律禁止采用,以免浪费人力和物力。
(五)造林运动开始后,要具体深入地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吸收群众经验,采用各种方式,作及时的传播。造林后要进行检查,并组织群众进行相互检查和评比,作到有奖励、有批评。造林成绩和经验(特别是新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

一九五一年全国造林共为六百八十万亩,但一般成活率都很低,根据各地不完整的材料来统计,全国平均造林成活率仅为百分之六十五,也就是说已造的林至少已损失百分之三十五;为弥补这一缺陷,今春各地对以下两项工作必须进行:
(一)普遍进行检查和补植,保证已造的幼林能够全部成林。
(二)动员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或学生对已造的林进行一次或两次普遍的锄草和松土工作,以抚育幼林,使其迅速成长。

种苗缺乏已成为目前造林工作不能迅速前进的主要原因,我们应特别重视这一工作。春季是完成全年育苗任务的主要季节,必须抓紧时机,打下基础:
(一)立即普遍检查现有苗圃,凡树种的选择、苗圃的设置、经营的方式,不合造林需要、不合群众要求的,必须一律加以改进。
(二)各地苗圃必须保证在技术上消除不应有的错误(如播种时覆土过厚或过浅,或季节已过才勉强进行育苗,或未布置防旱防涝而影响苗木生长等),合理地、经济地利用圃地及时进行施肥、中耕、除草、灌溉等工作,以提高苗木产量。此外,为供应造林所需的优良插穗,应大量营造专为采取插穗的母树林,俾今后逐步停止在一般老树上采取枝条。
(三)去秋所采种子除今春直播造林外,应争取全部用于今春育苗,各地必须立即准备圃地,莫误时机。
(四)春夏两季可以采到种子的地区,应预作布置,对发芽力保存期短的树种,其种子要随采随播。
(五)解决种苗困难,主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自己采种,自己育苗;要多设简便的临时苗圃,进行大田式的经营;对群众采种育苗必须给以技术训练,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封山育林是绿化广大荒山的最好办法,一九五一年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完成一千二百五十万亩,许多地区如山东、河北等省获得不少经验。但也有若干地区的封山育林是“官封民不封”“明封暗不封”“封山未护山,封山未育林”,致使封山育林流于形式而未收到效果。为巩固成绩并大力推进这一工作,各地应从今春起采取如下措施:
(一)春季造林结束后,立即组织力量检查过去的封山育林工作,注重了解:封山范围、封禁区、畜牧区、樵采区的划分,封禁与开放时期以及各种制度办法等是否为群众所拥护和执行?效果如何?并针对其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总结经验,进一步开展今后的封山育林工作。
(二)原无母树,无法育林的秃山,封禁后要进行造林;残存林封禁后要加强抚育,促进天然下种;经封山育成的幼林,应进行整理,保留优良树种,以期长成良好的森林。
(三)为鼓励群众的封山育林情绪,避免纠纷,各地可参考山东经验,进行分山划界。
部长 梁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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