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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办在灾民身上榨取暴利的奸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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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21
第2版()
专栏:经济生活简评

严办在灾民身上榨取暴利的奸商
据河南日报载:河南陕县经营石膏生意的奸商陈杰,勾引陕县人民政府秘书、贪污分子狄俊民,乘陕县人民灾荒之危,压价强购灾民生产的石膏。陈犯罪大恶极,已被人民政府逮捕。一九五零年冬,陈杰用一百一十元的低价,强购灾民生产的石膏八十万斤。狄俊民滥用职权,阻止北京商人用一百四十元一斤的价格收购石膏,并强迫灾民把石膏卖给陈杰。一九五一年春,陈杰又用同样卑鄙的手段,以一百四十元一斤的价格,强购灾民的石膏八十万斤;而当时陕县合作社收购石膏的价格是每斤二百八十元,较陈犯所出价格高一倍。仅这两宗交易,陈杰就从灾民身上取得暴利两亿元,可供五千灾民吃一个月。
我国有一句古话,叫作“救灾如救火”。人民政府在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拨出巨款,救济灾民,领导灾民生产度荒;全国人民以无限的同情和关怀,支援灾民弟兄。但是,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奸商,却不顾灾民死活,强夺灾民赖以活命的生产果实,他们竟是这样残酷地、忍心地榨取灾民的脂膏,喂肥了自己。这是每一个有人类同情心的中国人所能容忍的吗?曾受奸商陈杰压榨的灾民,谁都有权利讨还这笔冤债;我们控诉这些狼心狗肺的奸商,要求人民政府严办这些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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