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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有些不法商人 以“新经营方式”逃避资金 模糊工人店员阶级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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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2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天津市有些不法商人
以“新经营方式”逃避资金
模糊工人店员阶级意识
编辑同志:我在天津参加反贪污、反行贿检查组的工作时,有些工人向我反映:在新年和春节前后,有不少商号实行了所谓“新经营方式”。这种“新经营方式”的基本办法是:资本家把大部资金抽走,留下极少量的资金从事经营。如果经营得好,劳资双方均分利润(甚至包括一部分资金);如果经营得不好,让商店垮台了事。如天津二区起发顺饭馆资方,自今年一月一日起,把大部资金抽走,留下三十袋面(还没有过去两天的营业额多)作资金,实行“新经营方式”。资方管账,劳方掌握现金。资方每天从当天的营业额中提取六万元作“家庭生活补助费”;劳方(十个工人)提取七万七千元作工资。每天剩余的款项积累下来,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提出百分之二十的“公积金”,其余劳资双方均分。如果营业不好,需要补充资金,劳资双方谁有办法谁去借,借不到则垮台了事。天津南市华顺成果子铺在春节以后,也实行了和起发顺饭馆类似的“新经营方式”。资方抽走了大部资金,剩下三袋面、五十斤油作经营资金(约等于过去一天的营业额)。资金统由劳方掌管,资方只作些“跑街”、“开会”的杂活。但资方每日除从营业额中抽取一万元作“家庭生活补助费”以外,每月还要抽取价值一袋半面粉的“月钱”。将来营业好,由劳资双方均分红利;营业不好,资方不负任何责任,让铺子垮台了事。
在天津,实行所谓“新经营方式”的商店现在不是个别的。据初步调查,天津市货栈、豆食、果子、饭馆四个行业中,实行这种办法的,就有一百多户。我曾问过几个资本家,为什么要实行这种“新经营方式”。他们说:“你们以前说我登黑账,偷税漏税,现在实行新经营方式,营业公开,工人掌管,发展生产,劳资两利。这都是按照政府的意思办的。”他们把逃避资金的行为,说得非常冠冕堂皇!
我觉得这个情况很严重,这是资产阶级违反发展生产的政策,抵抗反行贿运动的非法行为。现在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你们,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及其他各地的注意。
天津市人民政府劳动局 费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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