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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花纱布总公司 对石家庄分公司计算棉纱标准发生错误的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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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22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国花纱布总公司
对石家庄分公司计算棉纱标准发生错误的检查
编辑同志: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发表了读者王世震对石家庄花纱布分公司委托厂商织布,计算棉纱标准有错误的批评后,本公司就和石家庄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这一问题作了检查。
我们认为,这一事件的发生,加工厂偷工减料,或不按规格织造,要负全部责任,他们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赔偿损失;但石家庄花纱布分公司在一年多的加工过程中,竟没有发觉自己多付了棉纱,也没有发觉私营厂商有偷工减料行为,也犯了严重的官僚主义的错误。有关工作人员,应该深刻检讨,并切实改进今后的工作。总公司因河北省公司没有把原加工合同报来,也没有主动地去检查,工作中也有缺点。
私营纺织业的偷工减料是很严重的。过去,各地国营贸易部门,处理加工业务时,有过分照顾私营工厂的右倾偏向。这不但直接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而且也助长了部分私营工厂投机取巧、偷工减料的不法行为。我们认为合理工业利润,应该从加工工缴费中取得,但原料必须根据实际用量计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精打细算,并为产销双方实行经济核算打下有利基础。我们希望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我们深入检查纱布生产实际情况和需用原料的合理标准,以便及时纠正和防止多付棉纱和厂商偷工减料的现象。
中国花纱布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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