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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溯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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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19
第2版(经济)
专栏:小资料

印花税溯源
印花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这个税的历史悠久,最早始于1624年的荷兰。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如美、日、英、法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都征收印花税。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约有92个国家和地区征收印花税。有的国家和地区这个税的收入占相当比重。如香港印花税收入为各税种收入的第四位。
我国早在1912年10月,北洋军阀政府就颁布了《印花税法》,首次开征印花税。1927年,国民党政府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1934年又修订为《印花税法》。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征印花税。1952年曾征收3.29亿元,1953年和1956年两次修订条例,缩小征收范围,减少税目。1958年税制改革时,将印花税并入了工商统一税,此后再未单独征收。(刘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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