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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害女工的凶犯陆强伏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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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2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连续报道

残害女工的凶犯陆强伏法
本报讯 本报8月15日四版《残害女工案侦破记》一文中提及的凶犯陆强,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8月20日上午,徐州市召开公判大会。会后,陆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陆强因和女青年杨某恋爱不成,产生了对女性报复恶念。自去年9月至今年7月,他深夜携带斧头、匕首等凶器,拦截作案22起,残害上下夜班女工25人,其中3人重伤。案发后,徐州市公安机关积极侦破,于7月8日将陆强抓获。7月2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陆强一案,以流氓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陆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陆强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核查,驳回了陆强的上诉。(蔡菁 储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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