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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权与法的混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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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2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一场权与法的混战
编者按:这篇报道反映的是一桩民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然而,由这件普通纠纷引出的一连串近乎荒诞的权力“混战”,却是令人发指的。从这里,人们不难看出,时至今日,有法不依、唯“权”是听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一些人身上有多么严重!我们相信,读者看了此文后,自会作出公正的评判。同时,我们也期待当地有关部门能尽快作出公正的处理。
1987年夏,河南新蔡县关津乡王楼村农民王玉和的一头猪患病,经兽医注射后,赶到庄外溜达。不料,猪受惊窜到王玉伦责任田里。王玉伦和王玉和两家过去曾发生过矛盾。这次王玉伦认为是王玉和故意把猪赶到他责任田里,就率领全家4口人追打王玉和的猪。王玉和儿媳妇见此便骂。这时,王玉伦父子转回头,对王玉和儿媳妇拳打脚踢,引起一场混战。
第二天,王玉伦家将此事报告了乡派出所。乡派出所知道此事后,决定先派两位同志听听王楼村村委会的意见。一个和王玉伦有亲戚关系的村干部接待了派出所的同志。根据这个村干部的介绍,派出所认定王玉和的猪跑到了王玉伦责任田里,王玉伦家打猪有理;王玉和儿媳妇先骂王玉伦,王玉伦等人是在被激怒后动手打架的,可按一般民事纠纷调解处理;王玉和的儿子打伤了王玉伦的儿媳妇,要付给药费和住院费。王玉和不服,请求派出所进行现场调查。派出所未理。
于是,王玉和便通过关系,找到县公安局一个同志。县公安局的这个同志根据王玉和介绍的情况,要求关津乡派出所重新调查处理。关津乡派出所也向王玉和、王玉伦宣布,他们的事属民事纠纷,各自有伤各自治。这时,王玉伦又通过儿媳妇关系,认识了关津乡派出所所长。所长根据王玉伦陈述,又赶到王楼,声明第一次处理意见算数。几天以后,王玉伦抢占了王玉和家的房子,卖掉了王玉和家的一头肥猪,儿媳妇也通过关系住进了县中医院。在这种紧急情况下,王玉和托人给派出所长送老鳖。派出所所长吃了几个老鳖后,让人给王玉和捎话:王玉伦家的人住院,不论花多少钱,都可以不付。王玉伦听说派出所不让王玉和付钱了,又托人和县公安局的一位负责同志拉上了关系。县公安局的这个负责同志支持关津乡派出所的第一次处理意见。
王玉和不服气,又通过关系找到了地区公安处的一个同志。公安处的那个同志请新蔡县公安局再调查处理,关津乡派出所又更改了第一次处理意见。王玉伦知道这个情况后,又托人找着了原地委的一个常委。这个同志给新蔡县公安局的那个负责同志写信,请他们尊重关津乡派出所第一次处理意见。关津乡派出所根据上级意图,向王玉和递去了王玉伦儿媳妇住院费1800元的条子,要他立即付11000元(实际要1800元)。
至此,王玉和的“官司”算是打败了,财钱也消耗得差不多了。但他仍盼望省里、中央能有人出来说话,因为省里和中央又要比地区的权力大些。至此,王玉伦的“官司”虽然也算打赢了,但在经济上也已消耗殆尽。他只盼望派出所能快点向王玉和要下这1800多元住院费。派出所也曾限令王玉和三天内交出1000多元,以不交钱便抓人判刑相慑,但因大多数农民有意见,终究未能办成。
现在,不论偏向哪一方的村民,都希望能尽快看到有个明确的结局;都希望以法论理,不再持权力较量,不愿再看到权力较量引起的“混战”给农民带来新的苦楚。武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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