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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拓彬说利用外资掌握三条原则 我国外债并未超出警戒限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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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22
第1版(要闻)
专栏:

郑拓彬说利用外资掌握三条原则
我国外债并未超出警戒限度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陈宪鑫、张毅)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日前在回答记者的问题时说,我国所借外债并未超出警戒限度。据了解,从1979年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实际使用国外贷款累计达295亿美元。利用这些资金,会不会使我国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呢?
郑拓彬回答说,我国利用外资时掌握3条原则:一是根据我国的偿还能力和各方面的配套能力确定适宜的借债规模;二是外资的投向要与国民经济发展重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相吻合,外债的结构要合理;三是重视利用外资的效益,项目本身要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或有综合偿还能力。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外债完全是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的。近年来,我国在扩大利用外资的同时,积极偿还到期本息。到目前为止,扣除已偿还外债部分,在我国各种债务类型中,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中低息、中长期贷款占多数。综合来看,我国的债务结构、债务状况以及还债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并未超出警戒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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