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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科技促进外向型经济 福建设奖鼓励为此做贡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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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24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依靠科技促进外向型经济
福建设奖鼓励为此做贡献
本报福州8月24日电 记者张铭清报道:福建省政府近日决定,在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设省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奖,以奖励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外向型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福建省增设的这一奖励分为三等:一等奖的条件是,成果商品化项目年新增创汇80万美元以上或技术出口年新增创汇60万美元以上的;二等奖成果年新增创汇50万美元以上或技术出口年新增创汇30万美元以上的;三等奖是成果年新增创汇20万美元以上或技术出口年新增创汇10万美元以上的。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对有特殊贡献的科技进步外经项目,还可授予特别奖,奖金额高于一等奖。
福建省政府还决定:凡获奖项目的直接受益单位,允许从获奖项目的年新增的税前总利润中一次性提取0.5%至0.3%作为专项奖金,由受益单位直接颁发给获奖项目的直接有功人员。专项奖金不计入项目受益单位和获奖者的奖金总额,免征奖金税。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的贡献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和聘任的依据之一。
省外的科技人员和管理、经营人员在为福建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发展外向型经济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有功人员,也可与省内人员一样获奖,由福建省实施单位按贡献大小统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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