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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和企业合伙投资建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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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27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民和企业合伙投资建市场
本报讯黑龙江省通河县两位农民、三家企业投资100万元,在县城兴建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通河县继去年建成通河镇工贸市场之后,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县政府决定采取多渠道集资的办法,在县城再兴建一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此,县里作出政策性规定:一、谁投资,由谁兴建、使用市场设施,产权归己;二、市场占地实行有期有偿转让。
通河县政府的这一规定公布之后,当地许多集体和个人投资者纷纷应招,经过激烈竞争,镇郊乡农民王守财和桦树乡农民李晓祥以及三家企业中标。 (韩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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