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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庸医药贩欺民骗财 沈阳实行医疗机构登记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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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1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防庸医药贩欺民骗财
沈阳实行医疗机构登记管理
据新华社沈阳9月1日电 (通讯员许丽君、梁昕秋)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审查登记,然后发放营业执照,这是沈阳市政府为整顿医疗市场、保证医疗质量和人民健康而采取的一项新措施。
近年来,一些社会团体及一些个人相继办起各类医疗机构,许多部队、厂矿企业的医院纷纷向社会开放,一些外省市医院也在沈阳建分院或门诊部。由于没有卫生管理部门的审查,有些庸医药贩乘机欺民骗财,使群众的经济利益和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针对这种情况,沈阳市颁布了《医疗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的办院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一律停止医疗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管辖地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登记事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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