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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发表社论:不治“倒官”难禁“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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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1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市场》报发表社论:
不治“倒官”难禁“倒”
八月二十九日出版的《市场》报发表了题为《不治“倒官”难禁“倒”》的社论特转载如下:
轮番倒卖,危害最大的要数“官倒”。一般倒卖者弄不来的紧俏物资,他们可以搞到;生产部门要进口彩电显像管难上难,他们却拿进口许可证去倒卖;国家控制消费品进口,他们却有批文去进口冷暖风机、冒牌照相机坑害顾客……倒批文、倒许可证、倒提货单,这种无本万利的荒唐营生,往往就是官办公司干出来的。
“官倒”形成,并且神通广大,不外有如下因素在起作用:一是有现任领导作后台。他们平时不出面,关键时刻说句话,要物资有物资,要批文有批文,一旦丑事败露,还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二是有离休干部任要职。他们凭以往的余威和关系,尚能呼风唤雨,有的还轻易得罪不起。三是有“官”们的太子、公主、太太在主持。他们虽然不任要职,说话办事,有时比在任领导还灵验。四是有掌握物资分配权的人在斡旋。这类人职务不高,有的甚至不是官,但县官不如现管,比如,煤炭部东北物资管理局那个高飞,不过是个助理会计师,倒卖国家物资却得心应手,七万元暴利转眼中饱私囊。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要治住“官倒”,不可不治“倒官”。目前有些地方只罚公司,不查“倒官”,恐怕很难获得满意的成效。须知“倒官”倒时神通广大,逃时手法也高明,这里不妨试举三法。一曰隐身法。你去查处,他隐身幕后,风头一过,他原形毕露,将被罚的钱十倍二十倍地捞回来。二曰跳槽法。甲公司东窗事发,他跳到乙公司卷土重来。三曰换脸法。A地的地球公司被封,他到B地开宇宙公司,招牌变了,营生依旧。如此种种,只罚他的公司,于他何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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