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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公司领导干部 应检查袒护大贪污犯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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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2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北省粮食公司领导干部
应检查袒护大贪污犯的错误
编辑同志:中国粮食公司河北省公司领导干部有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和右倾思想,竟袒护大贪污犯于兆年、林浥华和胁从分子王晓峰。于兆年是河北省粮食公司泊头镇支公司经理,他曾勾结支公司会计股长林浥华、仓库会计王晓峰等十多人,进行集体贪污十次,据不完全的统计,贪污数目达十五万斤粮食。于犯并勾结私商同民粮店和粮食交易所,先后贪污受贿共一百五十多万元。是这些奸商拉拢于犯后,大量盗窃国家资财,使国家损失达十四亿元。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开始后,泊头镇粮食支公司曾把于兆年、林浥华、王晓峰三人贪污受贿的线索,供给省粮食公司领导干部参考。但省公司不但不根据这些材料深入追究,反而派于犯去通县、林犯去怀柔县作调查工作。当泊头镇粮食支公司在运动中破获了以于、林为首的集体贪污案件后,马上派张增山同志到省公司请示,并要求追回于、林、王三犯,以便依法处理。但省公司领导同志竟对张增山同志说:“咱们怎样对他们说呢?要不然,咱就说是你们那里的运动搞不起来,让他们回去领导着闹去。”张增山同志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说调贪污犯回去,就是要他们交代问题。省公司的负责同志最后才接受了他的意见。这一事实说明了省公司领导同志的官僚主义和右倾思想是十分严重的,省粮食公司的领导干部应当彻底检查他们为什么袒护大贪污犯。
周天普 王玉书 范金栋 张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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