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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的“民工”(图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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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华联新闻摄影比赛

13岁的“民工”
河南林县在北京化工二厂的包工队头儿,违反与该厂签定的不用18岁以下民工的合同,暗自招用许多少年做工。王永红(图中左)仅有13岁,却和成人干同样的活,而工头只从工厂按人头付给的每日5元钱中拿出1.5元给他。包工队头儿个个都成了万元户。
康泰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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