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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治丧还是治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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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是治丧还是治人?
5月25日中午,涟邵矿务局涟邵机械厂技术员刘庚成行经南北路繁华路段时,被距路边50多米远的基建工地飞来的碎石击倒,额骨被击碎,几分钟后就停止了呼吸。事故责任者是娄底市大科乡洞新村周秋初和帮他施工的父亲周录喜。周家父子违反禁止中午在繁华地段爆破土石方的规定,爆破石方。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检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一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追究法律责任;一面与死者所在单位协商办理丧事。由于死者所在单位态度消极,致使死者所在车间的职工以及亲友出面闹事,停尸5天,大肆花用事故责任方的钱财。
这些人无视国家有关规定,要建设方和施工方支付6万元赔偿费,同时,还要求选购标准棺材将死者土葬;在建设方工地停尸设灵堂悼丧;事故责任方负责招待悼丧者,每日四餐,并买他们认为需要购用的治丧物品。
在停尸期间,这些人用事故责任方的钱财大吃大喝,有时一餐达20席,花用1000多元,酒、香烟、汽水、水果、饼干,无所不买不吃。在灵堂里,高音喇叭声、鞭炮声,五昼夜不断,有时10多人同时放鞭炮助兴,不到一小时就放掉600多元钱的鞭炮,一次就点火烧掉7.5公斤黑硝炸药,闹得事故责任方无法应付,四周机关厂店和居民不得安宁。
5月26日,当有关方面领导人上门找死者所在厂的领导人协商处理死者后事、要求他们出面对这些人做工作时,这个厂的领导人以研究生产为由不予接洽,致使有关方面领导人被死者亲友围攻几个小时。5月27日,有关方面10多位领导人再次到死者所在厂协商,又被围攻,一人被打伤,其余人全被锁关在厂办公室内。直到检察机关出面干预,被关的人才被解救出来。5月28日,死者所在车间的职工和亲友变本加厉,强行要求事故责任方负担治丧费1.3万多元。市政府两位副市长打电话要涟邵矿务局的领导人出面制止时,这个局的一名秘书答说:“我们局里的领导人是从来不亲自出面处理这种事故的。”两位副市长只好亲自到涟邵矿务局求援。经协商,在已吃用事故责任方1万多元的基础上,5月29日,事故责任方又付了1万多元(其中包括3000元安葬费及其它费用)。到5月30日死者被移出安葬,刘庚成治丧等一切费用共56项,计开支了2.3671万元。
他们的这种做法,是治丧还是治人?
湖南娄底市人民检察院
刘仁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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