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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推行住房私有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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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3
第1版(要闻)
专栏:

逐步推行住房私有化
本报评论员
住房是商品,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发展,这个观念已逐步被人们接受。既然是商品,就可以买卖;个人花钱买了住房,也就拥有了对住房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住房私有了。住房私有化是住房商品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应当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
人生在世,要吃、穿、住、用。住房虽然搬不动,带不走,但它同那些供人们吃的、穿的、用的东西一样,是人们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是地地道道的商品。长期以来,我们把住房当作福利,排斥在商品之外,更限制其私有化,建房、分房、修房,由国家一手包下来,结果国家背上了巨大的包袱,投资多收入少,甚至没有什么收入,严重影响住房建设的发展。
既然住房是福利,就难免人人要争。没有住房的人要住房,有了旧住房的人要新住房,有了低标准住房的人要高标准的住房,互相攀比,永无满足之日。因此,年年盖房,年年房子不够分配,以致房子盖起来了,分配变成了一大难题。尤其是权力插手其间,不正之风有了泛滥的机会。
住房不是商品,人们不必为住房花多少钱,在收入水平提高的情况下,人们必然把钱花在买其它消费品上,造成消费结构倾斜。
住房制度改革以来,许多地方积极推行住房商品化,创造了不少经验。锦县鼓励个人买房,基本实现住房私有化,是住房商品化的一个突破。住房私有化,彻底打破了住房上的“大锅饭”、“铁饭碗”,把住房彻底变成了商品。这有利于形成住房建设的良性循环,积聚建房资金,加速住房建设,有利于调整消费结构,减轻消费品市场压力;有利于治理住房分配上的不正之风。住房私有化,也有利于打破人们对国家的依赖观念,提高对改革风险的心理承受力。
买房对个人也是有好处的。商品经济条件下,住房是人们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一般来说住房总是供不应求,住房也就不断升值,买房也就成了货币持有者保值的一种手段。
住房私有化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需要在巩固前一段房改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住房私有化要与物价、工资改革配套进行,并采取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买房。此外,还需要有房产交易市场、住房储蓄和贷款制度等条件。这些,只要我们有决心,都是可以逐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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